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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安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征集通告

发布时间:2024-09-10 浏览:1573 次

为积极构建“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和双方自愿原则,合肥市安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工作,现向合肥市相应行政区域内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条件

(一)征集范围

1.配租型保障房源:合肥市市区内(不含四县一市)已建成的租赁住房项目或可改建为租赁住房的商业、办公等符合条件的房屋。

2.配售型保障房源:合肥市市区内(不含四县一市)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住房。

(二)房源条件

1.区位合理。区位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齐全,贴近区域发展核心片区,具备产业基础、发展优势等因素,以支持产业、便于就业为重要前提。

2.配套完善。周边交通便利,临近地铁口、公交站,具备基础设施、生活配套相对完善等宜居条件。

3.房源形态。以整栋、整单元为主,可实现封闭管理。户型面积合适,原则上项目(房源)主力户型面积应满足我市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要求。

4.手续齐全。按照“现房为主、精装优先”的标准,应为已办理竣工验收的现房(包括进入司法处置程序的法拍房),项目相关手续齐备,资产负债及法律关系清晰,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可以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

5.保障品质。优先考虑收购高质量项目,重点把控房屋质量、景观配套、物业服务品质等因素,确保拟收购项目的房屋品质。

二、收购控制价

存量商品房的收购价格不超过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其中土地使用权按划拨计价)。其中,配租型保障性住房以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作为收购价格的参考上限。

三、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2.“四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土地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

4.承诺书(包含但不限于手续方面、权属限制方面、法律纠纷方面、交付及办证方面等内容)。

5.企业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说明。

6.报名人信息登记表,含报名人名称、所投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建筑面积、套数、是否整栋或整单元、交房时间、房源性质、具体出让楼号、平面图、意向市场价、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其他事项

征集期限: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联系方式:19005608851

合肥市安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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