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小技巧
一、租赁企业选择要谨慎
业主委托/租客承租房屋时,应选择经营规范且市场信誉度较高的住房租赁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至少做到三“查看”,即一看有无营业执照;二看是否在房产部门办理实名登记,从业人员是否取得从业服务证;三看相关资质及涉诉情况,以及该企业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多渠道了解其市场口碑和客户评价。企业相关信息,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 (https://www.hfzfzlw.com/)、合肥市存量房交易服务监管平台(https://www.hfzfzlw.com/clf) 以及合肥市住房租赁协会、合肥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官网等渠道查询。对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存在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要谨慎选择。
二、 住房租赁房源要核验
租客在承租房屋前,应仔细查看所承租房屋产权信息,可登录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fzfzlw.com/) 校验房源核验码,验证租赁房源是否真实,避免租赁无合法权属证明的住房。对住房租赁企业委托的出租房源,租客要主动要求查看房屋业主(房东)与该公司签订的托管协议或租赁合同,主动对接房东了解委托房源的租金水平、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方式等信息;选择个人房东时,要核实房东身份证是否与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证记载的信息一致,与“二房东”签约的,还应查验是否有业主同意转租的书面文件。
三、提前了解周边租金水平
租赁住房前,应多方了解房屋周边或同地段住房的市场平均租金价格。对收房价明显高于市场租金水平,或租房价明显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要慎重选择,警惕企业“高进低出”“长收短付”带来的风险,避免因企业“爆仓”“跑路”遭受损失。
四、口头承诺勿轻信
务必要求住房租赁企业或个人房东及时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完成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签订租赁合同时,推荐采用《合肥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签约。签署合同前,务必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合同内容,对违约责任、押金退还等约定要了解仔细,避免霸王条款、隐形条款;切勿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盖章;承租人还应警惕租赁合同中存在的“租金贷”“租房贷”“租金分期”等相关条款,防范“租金贷”风险,对了解住房租赁消费贷款规则且确需贷款的,务必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金融机构,单独签订贷款合同;建议将租赁双方当事人作出的口头承诺写进书面合同,有利于在履约过程中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合同关键条款约定要慎重
承租人在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时,要注意选择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尽可能在合同中约定按月或最长不超过按季支付租金,避免一次性预付较大额度的房租或押金。业主在与住房租赁企业签订委托合同时,应防止其利用租金收付周期时间差,建立资金池所可能带来的风险。警惕一次性预付3个月以上租金或租金大幅优惠的宣传,以降低自身权益受损风险。支付房租和押金时,应向合同约定的企业账户(出租方为企业)、个人账户(出租方为个人)支付款项。当出租方为企业时,切勿向合同约定之外的企业账户、业务员个人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支付款项(包括支付宝、微信等个人收款账户)。转账支付应保留转账凭证,现金支付应要求出租方出具收据。租赁双方当事人在约定租金的同时,还要确定有无其他需要支付的事项,以及计费标准、支付方式和周期,并写入合同。
六、避免选择违规分割、存在安全隐患的住房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合肥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合政办〔2020〕13号)规定,单套住宅内使用面积12平方米以上的起居室(客厅),可以且仅可隔断成一间房间出租供人员居住。隔断后用于出租的空间应采用轻质不燃材料固定围护,具备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不得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救援。部分住房租赁企业或个人房东为谋取更多利益,将整套房屋通过隔断或搭建的方式,违规分割成若干小房间用于分租。这类房屋虽然租金价格较低,但可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从维护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出发,应避免选择。
七、发现不良动态及时举报
在合同约定期内,业主、租客要与其签约的住房租赁企业保持联系,密切关注企业租赁行为,一旦发现企业有不良经营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如有发现租赁企业“爆仓”“跑路”,或租客遭遇暴力驱赶、业主不能及时收到租金等情况,应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警,向房屋所在地的街道、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民事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