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募合肥市住房租赁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为提升合肥市住房租赁协会(下称协会)行业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行业发展中的作用,满足企业经营方向转变的服务需要,经一届四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协会拟组建专家委员会(下称专家委)。现面向社会征集专家委委员,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专业人才积极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有住房租赁行业投融资、筹建、运营、管理、理论研究、数据分析等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欢迎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及专业技术人才积极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协会工作,关心行业发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身体健康,年龄6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熟悉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综合管理类专家(至少符合以下一项):
1.有丰富的住房租赁企业及相关产业链重点企业综合运营管理经验,租赁企业及相关产业链重点企业负责人;
2.对住房租赁行业相关领域深度研究,在住房租赁行业内有较高水平积累的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负责人;
3.从事本行业管理或相关工作的省、市、县区住房租赁行业协会主要管理人员。
(五)专业技术类专家(至少符合以下一项):
1.在建筑结构、消防安全、财税金融、评估、经纪等住房租赁及相关产业链领域有较高知名度 ;
2.拥有国家级执业注册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任职资格,从事本行业专业技术相关工作五年以上的。
(六)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获优先选聘:
1.已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过2篇以上专业论文;
2.个人或所在单位在近三年获得过本行业主管部门或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关协会、机构的表彰;
3.有其它与行业相关的个人突出贡献的。
(七)特别优秀的可根据情况适当放宽条件。
三、申请方式与材料
(一)申请方式:
申请成为首批专家委委员可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及协会直接提名三种方式。个人自荐应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单位推荐、协会提名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专家委委员优先在协会的会员单位中选聘。
(二)申请材料:
1.《合肥市住房租赁协会专家委委员申请表》(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获奖证书或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职称和学历等证明复印件;
4.具备专家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推荐(自荐)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推荐单位或自荐个人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本次申请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予公开通报。
2.上述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其中,电子文档打包后发至协会邮箱或联系人微信;纸质材料需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同时附目录,邮寄1份至指定地址。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时间安排
各有关单位及专业技术人才需于9月12日17:00前报送相关材料,逾期将不再接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雅丽
电 话:17355379790(微信同号)
邮 箱:zlxh65550759@163.com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238号房地产大厦B座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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